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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彭澤縣棉船風電項目(110千伏)升壓站及送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公示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有關規定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要求,江西省彭澤縣棉船風電項目(110千伏)升壓站及送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編制完成后,建設單位江西贛核能源有限公司組織成立了驗收工作組(成員見附件)。2025年09月26日,建設單位在九江市彭澤縣棉船鎮復排村組織召開了江西省彭澤縣棉船風電項目(110千伏)升壓站及送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有江西贛核能源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江西蘇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驗收調查單位)等單位的代表及特邀專家。 驗收工作組及與會代表聽取了驗收調查單位關于工程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情況的匯報及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實施情況的補充介紹,并審閱了相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審議,形成驗收組意見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本項目升壓站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棉船鎮復排村;龍城220kV變電站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龍城鎮;輸電線路全線均在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境內,途經棉船鎮、馬垱鎮、龍城鎮,起點為棉船風電110kV升壓站,終點為龍城220kV變電站。 2022年8月1日,九江市行政審批局以《九江市行政審批局關于江西省彭澤縣棉船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九行審投字〔2022〕15號)對本項目進行了核準批復。 2024年5月10日,九江市生態環境局以《九江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江西省彭澤縣棉船風電項目(110千伏)升壓站及送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九環輻審〔2024〕6號)對本項目環評進行了批復。 本次驗收工程內容為: (一)復排風儲電場110kV升壓站 新建復排風儲電場110kV升壓站1座,主變容量1×140MVA,無功補償為1×27.5MvarSVG,1個110kV出線間隔,戶外布置。 (二)110kV復龍線 新建復排風儲電場110kV升壓站~龍城變110kV復龍線,分為一般段和長江大跨越段,線路全長約22.125km,全線單回路設計(長江大跨越段雙回掛線,預留一回給其他項目)。其中一般段架空線路19.1km,電纜0.326km,新建鐵塔71基。長江大跨越段架空線路2.699km,新建鐵塔4基。 (三)間隔擴建工程 龍城220kV變電站擴建110kV間隔1個至復排風儲電場110kV升壓站。 本工程于2024年11月開工建設,于2025年3月竣工并進行環保設施調試。 工程實際總投資額7894.1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3.8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0.93%。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江西贛核能源有限公司,驗收調查單位為江西蘇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 二、工程變動情況 依據《關于印發<輸變電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輻射[2016]84號),對本工程驗收內容與環評方案進行核實及對比,本工程建設性質、建設規模等均符合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復要求,工程建設未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較好地遵守了環境保護要求,環境保護措施得到了落實,建設及運營期未造成重大環境影響。 該項目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意見的要求,采取了有效的環境保護措施。 四、驗收調查結果 (一)生態環境影響 本工程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海洋特別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本工程升壓站四周撒播了草籽,生態恢復中;輸電線路周圍采取復耕和撒播草籽等措施,生態環境恢復良好。 (二)電磁環境影響 本工程龍城220kV變電站驗收調查范圍外沒有電磁環境敏感目標。 現場檢測結果表明,110kV升壓站周圍工頻電場強度監測值為0.08V/m~29.46V/m、工頻磁感應強度監測值為0.0065μT~0.0144μT;龍城220kV變電站擴建間隔側工頻電場強度監測值為549.96V/m、工頻磁感應強度監測值為0.3398μT;110kV升壓站及110kV復龍線架空輸電線路敏感目標工頻電場強度監測值為0.16V/m~193.57V/m、工頻磁感應強度監測值為0.0077μT~0.3094μT;110kV升壓站工頻電場、工頻磁場斷面檢測處工頻電場強度監測值為0.81~3.13V/m,工頻磁感應強度監測值為0.0065~0.0194μT;110kV復龍線架空輸電線路工頻電場、工頻磁場斷面檢測處工頻電場強度監測值為2.79~73.93V/m,工頻磁感應強度監測值為0.0069~0.0259μT;110kV復龍線電纜輸電線路工頻電場強度監測值為434.39V/m,工頻磁感應強度監測值為0.9352μT。 綜上,本項目各監測點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監測結果均可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標準中公眾曝露控制限值:50Hz頻率下,工頻電場強度為4000V/m,工頻磁感應強度為100μT的限值要求。從斷面監測結果可以看出,110kV升壓站及輸電線路周圍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總體隨著距離增大而不斷減小,且符合架空線路線下的耕地、園地、牧草地、畜禽飼養地、養殖水面、道路等場所,其頻率50Hz下的電場強度滿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 (三)聲環境影響 本工程龍城220kV變電站驗收調查范圍外沒有聲環境敏感目標。 現場檢測結果表明,110kV復龍線架空輸電線路敏感目標晝間環境噪聲監測值為48.2dB(A)~53.7dB(A)、夜間環境噪聲監測值為39.0dB(A)~42.8dB(A),監測結果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1類標準限值要求。 110kV升壓站周圍晝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為44.5dB(A)~54.2dB(A)、夜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為39.9dB(A)~43.4dB(A),龍城220kV變電站擴建間隔側晝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為51.0dB(A)、夜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為42.0dB(A),監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水環境影響 經查閱資料和現場調查,升壓站巡檢工作人員從風電項目調配,生活污水經化糞池+生活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站內綠化,不外排;輸電線路營運期無污水產生,對水環境無影響。 經查閱資料和現場調查,本工程不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水環境保護目標。 (五)固體廢物影響 升壓站運營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巡檢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廢變壓器油、廢鉛蓄電池。生活垃圾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廢變壓器油、廢鉛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經垃圾箱分類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廢變壓器油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不會對外環境產生影響;廢鉛蓄電池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處理。 本項目輸電線路運行期間無固體廢物產生,對外環境無影響。 五、驗收結論 江西省彭澤縣棉船風電項目(110千伏)升壓站及送出工程環境保護手續齊全,依法履行了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程序,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電磁環境和聲環境監測結果達標,驗收組一致同意本工程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文章分類:
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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